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陸雲上午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表示,儘管食安法一改再改,食安事件仍一再爆發,希望立法院討論食安修法時能更審慎、仔細,落實真正能嚇阻黑心業者、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修法。
他說,修法應解決消費者求償障礙及追繳黑心業者的不法利得,且不法利得用於充實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食安基金也應增加消費者補償機制並儘速運作,行政部門應每年提出食安白皮書,分析並蒐集食安問題資訊、業務執行和管理現況。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會中也說,法務部和司法院對行政罰鍰和刑事罰牴觸問題沒有共識,但只要從剝奪業者不法利得、對消費者有利角度出發,應不是問題。
他也說,從塑化劑受害者求償問題來看,消費者要舉證相當困難,難以獲得補償,應修法舉證責任反轉,由業者證明「因果關係不存在」,且賠償金額應提高。
食安法修法歷經多次朝野協商,對爭議條文如攸關「一罪不兩罰」的行政罰鍰、刑事罰牴觸問題、第三人不當利得追討問題仍無共識,立法院長王金平預計13日下午再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