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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歸宗遭阻 小三爆料:是元配刁難

NOWnews/ 2014.11.12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生前與非元配女子產下一女陳子婷,吳火獅過世後,陳女的母親陳麗如提起認祖歸宗,請求確認陳子婷與吳火獅的親子關係存在。陳麗如卻爆料,吳火獅的兒子吳東進曾透人傳話,「等母親過世」後再讓陳女認祖歸宗,讓她質疑是吳火獅元配吳桂蘭從中作梗,將在高院開庭時請求法官傳喚吳桂蘭作證。

吳火獅的私生女認祖歸宗一案,陳麗如在2004年就提告,請求確認女兒陳子婷和吳火獅的親子關係存在。吳火獅在1986年10月18日病逝,但陳麗如表示,在她18歲之際,就已經認識當年已經40多歲的吳火獅;陳麗如當時嫁給高登財,但因感情不睦6年後分居,並在1976年和吳火獅發生婚外情。

她在1984年8月生下女陳子婷,當時吳火獅不定期給她們生活費,不料2年後吳火獅病逝後,她曾透過李峰遙,請吳東進和吳東亮等人照顧女兒並認祖歸宗,但吳家未答應,她才會在2004年提出親子關係確認告訴。但法院認定陳子婷為高登財的婚生子女,判陳麗如母女敗訴定讞。

事後陳麗如母親另提請求確認陳子婷非高男的婚生子女告訴,2006年5月勝訴定讞;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同年底吳家以李峰遙名義,每3個月匯30萬給陳麗如母女,但到2011年3月卻停付。陳麗如表示,李峰遙當時稱說新光財務吃緊,吳東進無法負擔,李峰遙還說「東進說,等東進、東亮他們老母過世後,再來辦妹妹(認祖)的事情。」而她都有錄音存證。

對此吳家否認給錢,並稱說是李峰遙和陳麗如的金錢往來,陳子婷也非吳火獅的親骨肉,卻拒絕法官安排驗DNA。士林地院一審判決陳子婷是吳火獅的親骨肉,但吳家提起上訴,陳麗如將於高院12日下午4時開庭,聲請法官傳喚吳桂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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