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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漁船涉割鰭棄身拖7個月 漁業署挨轟跟不上國際

NOWnews/ 2014.11.12 00:00
記者簡怡欣/綜合報導

台籍漁船「吉發 888 號」疑船長割鯊鯊魚鰭後丟棄魚身,並在未申請的情況下,直接在海上非法轉載鯊魚翅給「慧發號」;漁業署11日發出聲明表示,101年1月起推動一連串前瞻性鯊魚養護管理措施,嚴加杜絕「割鰭棄身」行為,至103年6月止,已執行港口檢查2,726艘次,查獲13件違規案件均已依規定核處,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以確保鯊魚資源永續,不容隨意汙衊、抹殺。

綠色和平質疑,今年4月「吉發 888 號」船長在太平洋作業時,割鯊鯊魚鰭後丟棄魚身,並在未申請的情況下,直接在海上非法轉載鯊魚翅給「慧發號」;返回高雄港卸貨時,查獲總計 143 公斤鯊魚翅。然而,漁業署至今仍無回應與具體作為,放任「吉發 888 號」與「慧發號」持續於海上作業。

綠色和平痛批,面對非法漁業行為,漁業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已不符合國際漁業管理共識;對此,漁業署則表示,對於綠色和平未經查詢即片面偏頗進行指控深表遺憾,並發出聲明強調,101年1月起推動一連串前瞻性鯊魚養護管理措施,包括「鯊魚鰭不離身」及魚翅輸入審查等,並建立國內港口查核機制,嚴加管理以杜絕「割鰭棄身」行為。

漁業署說明,依「吉發888號」漁船前船東日前舉報資料顯示,去(102)年7月間「吉」船船長疑似有將鯊魚漁獲物割鰭棄身,並私下將魚翅交予萬那度籍惠發號漁船情事。

漁業署強調,將就舉報資料做進一步查證,倘查證舉報違規屬實,將依相關漁業法規追究違規行為責任,秉持勿枉勿縱態度處理,絕不護短;另至103年6月止,已執行港口檢查2,726艘次,查獲13件違規案件均已依規定核處,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以確保鯊魚資源永續,不容隨意汙衊、抹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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