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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天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1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12.減資基準日:103/09/2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92.751389股(即每仟股減少407.248611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不滿壹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因而產生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面額承購之,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2)減資換發股票時程:1.減資基準日:103年09月20日。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3年11月28日。3.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3年12月1日至103年12月12日。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2月02日。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2月03日至103年12月12日。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3年12月07日。7.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03年12月15日。8.公司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103年12月15日起受理。9.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3)換發新股票之程式及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舊股票,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宏遠證券提供)、股東原留印鑑章及證券集保存摺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舊股票、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換發股票申請書及證券集保存摺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4.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4.換發股票基準日:103/12/07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3/12/15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35,458,704股;100%(含上櫃普通股33,146,171股,私募普通股2,312,533股)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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