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12.公司名稱:金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103年8.9月份資金貸與公告內容103年8月份 單位:新台幣仟元 更正前 更正後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實際動支金額 實際動支金額金雨企業股份有 昆山金泰來 8,280 8,680限公司 智慧設備有 限公司103年9月份 更正前 更正後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實際動支金額 實際動支金額金雨企業股份有 昆山金泰來 8,388 9,588限公司 智慧設備有 限公司8.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