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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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1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539,098,899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11/12~104/01/1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22.00~40.00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5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2年度:0股101年度:0股100年度: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第四案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法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案,提請 核議。說 明: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 期貨局所訂「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茲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加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 分派盈餘減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2,539,099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3年11月12日至104年01月11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不超過5,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 22 元至 40 元。惟當公 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7、買回方式: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8、預定本次買回股份之最高總金額:新台幣 200,000,000 元。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5 % 。 10、檢附「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詳如(附件八)。 11、本案於報呈主管機關備查時,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時 ,則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 12、提請 核議。決 議:經主席徵詢所有出席董事,均無異議照案鼓掌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附件八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3年11月11日第十二屆第十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5,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0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合併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5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合併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合併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董事長: 王 秀 亭中華民國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二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董事會決議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5,000,000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台幣(以下同)22元至40元。該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委託本會計師評估其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本會計師業已採取必要程式予以評估竣事,茲將結果說明如下:一、本會計師依據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經本會計師核閱之合 併財務季報告為基礎,並假設該公司以上限價格(每股40元)買回其股份5,000,000股, 預計支出200,000,000元,計算該公司買回股份前後之相關財務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 如下: A B C=A-B C/B 買回股份後 買回股份前 買回前後之差異數 買回前後之變動比率(%)負債占資產比率 30.54% 29.84% 0.70% 2.36%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190.72% 197.49% -6.77% -3.43%每股淨值(元) 20.61 21.43 -0.82 -3.83%基本每股盈餘(元) 2.14 2.10 0.04 2.04%稀釋每股盈餘(元) 2.11 2.07 0.04 2.12%股東權益報酬率 13.36% 13.12% 0.24% 1.83%速動比率 201.10% 211.23% -10.13% -4.80%流動比率 273.79% 283.92% -10.13% -3.57%淨現金流入數之 影響(千元) (281,543) (81,543) (200,000) -245.27%註:每股淨值=(期末股東權益淨額-特別股股本)/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依上表所列以上限價格計算買回前後之財務比率,除速動比率外,其餘變動比率皆小 於4%。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之合併營運資金為3,629,724 千元(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尚足以支應預計買回股票之現金支出200,000千元,且購 買庫藏股後之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仍分別達201.10%及273.79%,因此,台灣半導體股 份有限公司預計以每股22元至40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5,000,000股,預計買回股 票最大現金支出200,000千元,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於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 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等項目之影響並不重大。二、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兩者取其高) 之平均收盤價之百分之一百五十,即45.14元,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之百分之七十, 即20.41元之間。本次所定買回價格區間為每股22元至40元介於前揭價格區間。另,董 事會亦決議若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可繼續執行。三、綜上所述,本會計師認為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不 致有誤導投資人或發生公司無法按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之情況。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周寶蓮 民國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