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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光化學:媒體報導部分內容不是公司發佈,特此聲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0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102.公司名稱:台灣永光化學工業(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B4版標題:「電子、特化10月強攻 永光營收年增15%」之報導7.發生緣由:報導述及本公司之內容,第一段與第二段,今年10月及前10月之營收,係本公司已於103/11/7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自結數字與公司補充說明。但,第三段:「永光前三季自結每股稅前盈餘1.49元。法人推估今年電子、特化業績約有10至15%成長,全年EPS上看1.8~2元水準,挑戰近四年新高」,除前三季自結數係引用本公司自結損益,每月自願公佈並已於103/10/24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自結數字外,「法人推估...」其後文字並不是本公司發佈之訊息,本公司亦無相關財測數據,特此聲明。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證券交易所103/11/10 mail 指示:「報導內容提及「公司(相關人員)表示..」,為避免係公司相關人員向特定人士透露尚未公開財務業務資訊,造成資訊不對稱,請貴公司最遲於今日中午12點前澄清(說明)媒體報導。」聲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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