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郵輪遊日本變香港 賠償退差價喬不攏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11 年前

台北國際旅展首日吸引眾多人潮,不過卻有一件發生在今(2014)年7月的郵輪消費爭議,至今無法解決。搭乘「歌詩達-維多利亞號」前往日本鹿兒島旅遊的旅客,遭業者強行取消到日本的行程,改為往返高雄和香港,行程明顯不等值,但價差退還及事後的賠償協調,始終不見業者拿出誠意。

多名旅客分別以3萬多元到6萬多元不等的價位,向百威、可樂、雄獅、東南和鳳凰等5家知名旅行社,購買日本鹿兒島的行程,當時剛好有強烈颱風浣熊過境,旅行社不僅沒有通知旅客更改行程,還表示一切行程照舊。

根據交通部航港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船務公司在7月7日開船當天及7月8日,皆通知航港局變更航程。而旅行社早在7月7日下午就已接獲航程變更通知,卻為了避免旅客解約,不僅將旅客全部騙上船,開船後才通知行程變更至香港。還自行以「2014年歌詩達郵輪特別協議書」增訂解約不退還旅費,且須加罰5%違約罰款的解約標準,並未經同意幫旅客申辦港簽。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指出,業者明顯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第24條第2項及第34條規定,但政府卻未開罰,而且到香港和到日本旅遊並不等值,這中間的價差退還及事後的賠償協調,也不見業者拿出誠意,根本把旅客當成冤大頭。

多位陳情人發出聯署聲明表示,7月7日至12日在輪船上無助任由旅行社擺布,回國後雖歷經交通部觀光局、行政院消保處等單位介入協調,但業者強硬拒絕協商條件,事件迄今無法獲得合理的解決。

事實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旅遊行程變更,業者若無法舉證,就可歸責於業者疏失,消費者可請求差額兩倍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