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義林獲悉後,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
新加坡媒體於今天在判決後也隨即做出報導。高等法庭(High Court)法官李兆堅(Lee Seiu Kin)判決指出,禁止鄞義林出版或散播李顯龍不當挪用新加坡人公積金款項的主張,抑或任何構成誹謗的文字和影像。
鄞義林今年5月15日在自己的部落格發文,影射身兼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主席的李顯龍,涉嫌挪用新加坡人的公積金款項。
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強制雇主和員工從薪水提撥若干比例存入公積金,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負責投資運作。
鄞義林儘管刪文、道歉且提出願意賠償的金額,但李顯龍認為欠缺誠意,在5月29日提出誹謗訴訟,這也是李顯龍首次透過訴狀要求部落客賠償。
對於今天判決結果,鄞義林說,他沒有意圖誹謗李顯龍,對判決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