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7日電)前頂新公司總經理常梅(峰)涉混油案遭起訴,地院裁定繼續收押,常梅(峰)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抗告。常梅(峰)涉及飼料油混充豬油案,10月30日遭彰化地檢署起訴,法官裁定繼續收押,常梅(峰)不服提出抗告,指稱已無滅證及串供之虞,無繼續收押禁見必要,要求交保。台中高分院今天指出,常梅(峰)涉及的案件影響社會重大,彰化地院所裁定羈押禁見的處分,合乎比例原則。10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