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7日下午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召集朝野協商,王金平會後表示,朝野已完成4項條文的協商,11日上午9時將繼續協商。
王金平指出,有關行政院應設食品安全會報第2條之1條文,朝野已決定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可指定1名政務委員或部會首長擔任執行長。他說:『(原音)由行政院長來兼任所謂食安會議的召集人,那找1位政務委員或者是部會首長來擔任執行長等等的規定,大概都有了,這些大概都已經完成協商。』
依照食安法修正草案第2條之1條文指出,食安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召集相關部會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跨部會協調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衛生的預警及稽核制度,至少每3個月開會1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至於地方政府的食安會報,則明定由首長擔任召集人。
對於食安法能否在21日前完成三讀,王金平表示,食安法協商不如外界想得簡單,但這是立法院的期望,至少要設定一個目標,所以希望朝野在協商時都能了解時間的急迫性,畢竟食安法修法已太久,大家都希望能趕快完成。
媒體追問,若通過食安法,是否有助年底選情?王金平則說,這完全沒有任何黨派、選舉的考量,立法院希望能很周延、完備的修法,才導致協商進度如此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