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公告本公司(原名稱:興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追認捐贈「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戶」-『81氣爆』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11/072.捐贈原由:103/08/01凌晨高雄市苓雅及前鎮區發生石化氣爆災變,為響應高雄市81氣爆救援行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於103/08/05辦理捐贈事宜。3.捐贈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4.受贈對象:「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戶」-『81氣爆』5.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尚未設立獨立董事。本案業經全體董事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