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不管是因為長時間工作、用電腦過度,或是3C商品重度使用,愈來愈注重眼睛保健,不少業者看準商機,推出各式藍光眼鏡,標榜可以有效阻隔藍光,保護眼睛,行政院消保處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針對市售17件藍光眼鏡進行標示查核,發現只有1件樣品完全符合規定,16件不合格,比例高達9成4。
上班盯螢幕、搭車滑手機、下班看電視及休閒玩平版,似乎已經成為部分國民生活的寫照,不少業者看準此項商機,競相推出號稱可過濾藍光(Blue-ray)的抗藍光眼鏡,宣稱經測試後具有藍光阻隔率,標榜是專為使用3C螢幕的消費者所開發設計。
行政院消保處與經濟部標檢局針對市售17件藍光眼鏡進行標示查核,發現只有1件樣品完全符合規定,16件不合格,其中12件經判定是屬應施檢驗的太陽眼鏡,並有4件未完成檢驗程序,相關主管機關已依法辦理。
消保處指出,事實上目前所謂藍光眼鏡並無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可供作人工光源藍光穿透率的檢測標準,經過查核,發現經判定為太陽眼鏡者共有12件,其中只有1樣標示內容完全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其餘11件都未符合規定;另外,還有4件未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涉嫌違反商品檢驗法。
消保處表示,除了上述12件外,經判定屬一般商品者共有5件,全部未符合商品標示法之規定,已由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並函請業者改善,同時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31次會議討論確認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