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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磊科技: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06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0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擬發行6,1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61,000,000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辦理公開承銷前,依當時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91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5,185,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相關股票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3年0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原有股東按照原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掛牌日及處理其他與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櫃之相關作業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予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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