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表示,位於龜山振興路上的一家違章工廠,日前被環保局查獲利用夜間偷排電鍍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重金屬鋅濃度超標13倍,嚴重污染舊路坑溪,當場依水污染防治法勒令停工。
環保局表示,由於部分居民報案指出,附近溪流有魚群暴斃,懷疑溪水遭受污染,經仔細追查後發現又為這家工廠所為,稽查人員並在排水管發現疑似有排水痕跡;現場電鍍槽及水洗槽還殘留藥水,pH值高達12.9。
業者向環保局表示,因為遭到勒令停工,從上週起陸續將電鍍藥水抽到另一個貯槽暫存,而原本槽底無法完全抽乾的殘留液,則以地下水清洗後直接排出廠外。
業者的舉措再度被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罰鍰8萬元,同時遭環保局移請工務局,在1個月內拆除違建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