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代子公司樂陽投資(股)公司間接取得蘇州隆豋電子科技(股)公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11/4至民國103/11/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購買取得股權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美金10,986,749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2,0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絕緣成型件、儀用接插件、塑膠成型件、塑膠噴漆件、平板顯示屏材料、新型電子元器件、移動通信部件、網路網通部件、精沖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標準件、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標準式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依103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表淨值為新臺幣659,074仟元(人民幣130,79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依103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營業淨損為新臺幣1,452仟元(人民幣28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為SHISONG INVESTMENT (SAMOA) LIMITED。企業集團關係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營收效益顯現較為快速。前次移轉: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財務報表專家意見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營運需求。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0,986,749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0.21%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0.21%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60.21%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不適用。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0 101年:0 102年:0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103.8.7母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赴大陸投資案財務報表提供資訊:Q2財報(人民幣匯率4.8188)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