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李男事發後刻意隱瞞牙醫身分,直到首次出庭時,遲到超過半小時,檢察官當庭訓斥:「你是我當檢察官以來,第一個開車撞死人、出庭還敢遲到的被告!」李男這才透露因看診延誤出庭。
本案李男與馬女均是牙醫,馬女丈夫鄭文韶也在牙醫界赫赫有名,曾任長庚醫院牙科主任、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理事長等。
檢方勘查李男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以秒數比對車輛行經的兩點距離,換算出他肇事前時速超過79.2公里,而肇事路段市區限速40公里,至少超速39.2公里。
李男昨天受訪表示,當時車速約60幾公里,沒有檢察官推算的那麼快,是馬女違規穿越馬路在先,才造成後續波及2名雙載騎士受傷,馬女與他都涉有過失。
他說,對賠償2名傷者的金額,應由法院裁定較公允;且馬女家屬事發後聲請假扣押他的財產,目前名下已被扣押300萬元,馬女家屬求償2400萬元,實在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