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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廠分照 新設食品廠先適用

中央商情網/ 2014.11.04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4年11月4日電)食安問題頻傳,針對現行食品廠、飼料廠兩條生產線只需1個工廠登記漏洞,經濟部今宣布,新設食品廠即日起辦理工廠登記,僅能生產食品,不得從事非食品製造,以落實分廠分照。

經濟部今天正式公告解釋令,為健全工廠管理及維護公共利益,從事食品製造、加工新設工廠,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3條規定辦理工廠登記,其載明主要產品應限於食品,且不得於同一廠址從事非食品製造、加工。

由於上述解釋令主要針對新設食品工廠,舊有工廠部分,經濟部官員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增訂條文,待立法院通過後,會給予既有在同一廠區的食品廠、非食品廠一定緩衝期,以完成分廠分照。

官員估計,目前國內食品廠及非食品廠在同一廠區的工廠約300多家,根據食安法修正草案,未來將給予這類廠商1年緩衝期。

站在輔導產業發展的立場,官員表示,待食安法修正通過後,經濟部未來也將成立輔導團,瞭解廠商實質情況,並提供相關分廠分照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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