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頻頻出包,讓民眾擔心不已,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為加強攤商廢食用油的流向管理,已經規畫從即日起,針對廢食用油回收業者發出會收車輛及工作人員兩種工作證,初步估計轄內有25家廢食用油會收業者近80名員工須向環保局請領工作證。
圖說:臺中市府環保局將會對廢油回收業者發出工作證(記者賴淑禎攝)
臺中市府環保局指出,今年10月中旬完成清查轄內會有廢食用油之餐廳、小吃店及攤販,共計列管約4,200家餐飲業者,每月產出之廢食用油約360公噸,而為了要掌握這些廢食用油流向,從11月3日起,將分別核發收油人員工作證及回收車輛工作證給這些回收廢食用油之業者,廢食用油須交由清潔隊或領有環保局核發之工作證的業者回收,環保局呼籲回收業者儘速向環保局申請核發工作證。
臺中市府環保局配合環保署政策將於103年底前輔導廢食用油回收個體戶取得清除許可證,以後餐飲業產出之廢食油未交由清潔隊或領有清除許可證的業者回收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取得清除許可證從事回收廢食用油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