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表示,福建省調查處接獲情資,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調查處10月31日前往黃姓樁腳住居所等4處所執行搜索,並陸續約談黃姓樁腳、某議員參選人及相關證人共計7人,查獲黃姓樁腳向該議員參選人兜售烈嶼鄉親朋好友的選票,意圖從中獲利。
檢方指出,這起是今年地方選舉金門地區首件「包攬賄選」的新型態案件,也是烈嶼鄉第一件賄選案件。黃姓樁腳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包攬賄選罪,犯罪嫌疑重大,諭令以新台幣2萬元交保候傳。
金門地檢署強調,查賄工作沒有假期,各種類型的賄選案件檢察官都會指揮警調積極偵辦,務求淨化選風,請所有參選人及選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