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表示,「第17屆台北文學獎」自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徵件,以郵戳為憑,徵件類別包括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舞台劇劇本及年金類等6類,各取首獎1名、評審獎1名和優等獎2名。
此外,獎金總額223萬元,其中,最高獎金為年金類得主60萬元(含入圍獎金20萬元及得主獎金40萬元)。
文化局指出,今年台北文學獎以「書寫‧尋找城市天光」為主題,盼廣邀全球華人以自身「台北經驗」,描繪出專屬自己的文學風景,並徵選出富創意、內涵的文學作品。
徵件體例部分,包括小說類為6000至1萬2000字,散文類3000至5000字,現代詩限30行以內;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8首為一組的創作組詩。
另外,舞台劇劇本類包含現代、傳統戲劇的原創劇本兩項,長度限制為演出時間70至90分鐘;年金類參加者須提出未來1年的完整寫作計畫,並於申請獲准後1年內完成。
文化局表示,「第17屆台北文學獎」將於明年3月公布得獎名單,將選出23件優勝作品,除年金類得主最高可獲60萬元外,小說、舞台劇劇本類首獎均為15萬元,評審獎7萬元、優等獎4萬元;散文、現代詩及古典詩首獎則為10萬元,評審獎5萬元、優等獎3萬元。
舞台劇劇本首獎得主,可另向文化局申請最高30萬元的「演出製作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