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環保署預算,立委關注水污費徵收進度。魏國彥表示,經過跟主計總處確認,預計今年12月中旬開始徵收水污費,並採分階段實施。
環保署水保處指出,環保署每年都依法編列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送立院審查,但近幾年都遭立法院刪減預算,因此未能開徵;去年爆發日月光水污染事件後,立院通過決議,要求環保署先徵收大企業水污費。
水保處表示,第一階段將依照立院提案,先徵收大企業水污費,但排除徵收畜牧業,主要針對工業區等事業單位,只要透過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污水,就要依排放量徵收水污費;第二階段預計4年後,全國家戶隨水費徵收水污費,每年費用約新台幣千元。
根據環保署2006年制訂的「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開徵第一年收費對象為事業、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開徵第4年起,擴大向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