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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大統案 頂新案審判難樂觀

自由時報/ 2014.11.02 00:00
消基會:捐款和悔意別成輕判原因

〔自由時報記者吳為恭、陳炳宏/綜合報導〕頂新飼料油案,魏應充被彰檢求刑三十年,移審彰化地院仍續押,大快人心;但從油瘟「始祖」大統長基混油案司法判決刑度及罰金一再「縮水」,最後判決定讞時能否符合社會期待,可能要打上大問號。

高振利可能關6年就可假釋

大統長基董事長高振利被彰檢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一罪一罰起訴,可判刑三十年,並請求沒收不法所得十八億五千餘萬元。但一審只判十六年、罰金五千萬元;到二審刑度只剩十二年、罰金三千八百萬元定讞。高振利已入獄服刑,可能關六年就可假釋出獄。

彰化縣議員林維浩表示,高振利的刑度及罰金遞減,不僅無法遏止黑心油蔓延,也讓黑心油商暗自「偷笑」,一再挑戰政府的執法力道。他懷疑,魏應充被求刑三十年,定讞時的刑度會變成幾年?

彰化知名律師趙惠如指出,魏應充被起訴了一百三十九次詐欺罪、三次摻偽假冒罪,未來法院的裁量空間很大,法官所認定的詐欺件數不見得會和檢方起訴相同,如果改認定魏應充是一次犯意,算成一次詐欺,也不無可能。詐欺是五年以下本刑、加重詐欺是七年以下,萬一法官這樣認定而判決,減到只剩幾年徒刑是有可能的。

有民眾將高振利稱為「小油魔王」,魏應充是「超級油魔王」。彰化民眾洪章程說,從這一年的黑心油歷史軌跡來看,「小油魔王」的門神位階小,都能減輕刑度了,「超級油魔王」的門神位階冠全國,可能會等到民眾忘得差不多了,再逐步大減其刑。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也表示,富味鄉混油事件,最後判處緩刑,頂新魏應充會不會等風頭過了,判決也低於預期?希望法官可依檢察官具體求刑三十年判決。

若判緩刑 國人要自求多福了

徐則鈺舉例,富味鄉的案子是將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各捐款兩千五百萬元寫在判決書中,再以混摻可食用黃麻油「惡性沒那麼重大」,然後處以緩刑。其實,只要有摻偽、假冒,惡性都一樣重大,不應判緩刑,這樣會讓業者產生捐款即可避刑的錯誤觀念。

徐則鈺特別提醒,富味鄉與頂新案律師都是羅豐胤,答辯策略相同,但頂新案情節重大,如果法官還准予緩刑,那以後國人就要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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