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公布年度「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新加坡再登榜首。世銀報告分析其中因素是新加坡對訴訟制度程序簡化,以化解標準的商業糾紛為例,只需要經過21項步驟和150天,開支相當於索賠價值的25.8%。
張世潔表示,新加坡繼受英國法律制度,有優良的司法傳統,近年來更利用先進電子科技,將訴訟系統數位化,更促進案件審理效率。
他指出,新加坡為東南亞國協(ASEAN)成員,更為東協市場的重要門戶,由於擁有迅速的紛爭解決機制、較低廉的紛爭解決成本與透明的法院判決,使外資企業願意於合約中載明以新加坡法院為管轄法院。
張世潔說,設置商業法庭,讓專業法官清楚市場運作模式,釐清法律爭點,確可縮短審理時間,均穩固新加坡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另外分析說,台灣近期雖引進將卷證掃描為電子檔的數位系統,但法官心態與訴訟制度,仍應從訴訟經濟角度著眼,對當事人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