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分流管制今天開始實施,11月起,進口工業用油、食用油或飼料油均須經主管機關經濟部、衛福部或農委會核准才能進口,且須確實登載每月庫存量與生產量。在進口工業用油部分,一般工業用油由工業局管理,生質柴油用油由能源局負責。
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這3個部會將來會互通廠商的申報資料,確實做好橫向聯繫,若發現業者的資料有出入,可互相通報查廠;此外,在工業油部分,則規定業者將來每個月10日以前要將上個月的進口原料、成品庫存量、銷售數量及銷售憑證統計送交特定園區管理處或縣市政府。他說:『(原音)我們3個單位會做橫向溝通,資料3個單位會互相交流,避免東西跑到別的地方去。譬如說工業油以工業局為主,你現在不能隨便就能進來;進口油要拿到工業局核准才能進口,那進來工業局就有資料,我們會定期去追蹤或請廠商回報,這樣我就知道你賣給誰、賣到什麼地方。』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表示,由於外界關注進口油品流向,因此決定提高對未定期申報業者的罰則。經濟部已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草案,將罰鍰由新台幣1至5萬元提高至3至15萬元,今日就會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