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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性侵很想死 女求情「他是我爸」

自由時報/ 2014.10.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狼父從女兒小玉(化名)國一時,就伸狼爪性侵,惡行曝光後瞎掰是「性教育」,並說自己不舉,直到女兒出庭回憶性侵細節,當庭大哭後氣喘發作,狼父這才良心發現認罪;然而,小玉仍幫狼父求情,「他始終是我爸爸」,盼法官從輕量刑。新北地院判狼父12年徒刑,可上訴。

這名狼父50多歲,妻子輕度肢障,家中除了小玉,還有弟弟與阿嬤。案發後,小玉曾寄住叔叔家,目前已返家;妻子為了「防狼」,要求丈夫當晚班保全,並安排獨立房間給小玉住。

判決指出,狼父從95年9月起至97年6月間,趁妻子不在時侵入小玉房間,以教導性知識為由性侵得逞,幾乎每兩週一次,合計75次。小玉考量父親是家中經濟支柱、阿嬤年紀大、弟弟幼小,隱忍不敢說。不過,長年性侵造成她心靈創傷,不久前在臉書透露輕生念頭,表姊發現後詢問,全案才曝光。

狼父只坦承撫摸女兒下體與胸部,還瞎掰說他教導女兒不可以讓男生碰她,否則會懷孕,這是性教育;甚至說自己患糖尿病、不舉,如何性侵?合議庭函查確認狼父有糖尿病,但他根本沒向醫師提過「不舉」症狀。

由於狼父否認犯行,小玉也不想提告,從未驗傷,法院只好傳小玉出庭指證,安排隔離法庭,不讓雙方碰面;不料,交互詰問時,律師詢問小玉性侵細節,小玉又被痛苦回憶襲擊,當庭大哭並引發氣喘,經醫療處理後情緒才平穩。

盼法官給父親機會

狼父至此良心發現,當庭說:「不用再問了,我女兒說的都是真的!」合議庭為免誤判,仍問小玉為何出示和解書表示無條件原諒父親?小玉才說,不管父親做了什麼事,始終是她父親,阿嬤年紀大了,不希望家人再擔心,希望法院給父親機會,不要讓他坐牢。

狼父12年徒刑

不過,合議庭認為狼父違悖人倫綱常、罔顧女兒身心健全成長,戕害其心理,造成終身難以磨滅的陰影,實為社會道德、法理不容,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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