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只簽我能簽到的東西。」宋文琪表示,因過去沒參與到的其他案子不知有多少,還在了解當中。她大嘆兩聲說,對於建立卓越服務業及永續經營企業,「我真的蠻有經驗的,過去案子沒有我的意見參與,真的可惜」。
宋文琪指出,這次台北一○一遭滅「頂」事件波及,讓台北一○一學到一個教訓,就是任何公司都要尊重公司治理,由專業經理人負責經營,而不是由大股東兼任公司專業經理人,如此將會產生股東利益的疑慮,員工心裡也會出現寒蟬效應。
她認為,台北一○一的股東是誰已不重要,公股四十四%代表老百姓的錢,頂新投資的錢是向銀行借的、也是老百姓的錢,國泰金及中信金是上市公司,說起來也是老百姓的錢;台北一○一是老百姓的,不是為某個人、某個股東或某個團體服務。
宋文琪昨並發給員工一封公開信,請大家務必以「一○○+一」的最高專業能力和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以無私的態度為台北一○一服務;她自己將會以「一○○+二」的標準自我要求,絕不能打著台北一○一的招牌,卻行傷害它的事,並歡迎員工隨時寫信給她,「我一定親讀、親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