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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海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30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3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發行普通股 12,500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 125,000仟元。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案件申報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875仟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250仟股辦理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9,375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及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二)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 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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