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表示,103年地價稅將從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至11月30日止,但30日適逢週日,依法順延至12月1日(週一)。
賦稅署說,地價稅是按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的地價總額計徵,因此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有多筆應稅土地,僅會收到 1張地價稅繳款書。
賦稅署指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可到便利商店繳納;或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稅款。
也可使用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稅。
賦稅署提醒,利用信用卡繳稅,各發卡機構是否收取服務費及其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另外,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