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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立法 千萬勞工受惠

中央社/ 2014.10.30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並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勞動部估1002萬名勞工受惠。

為加強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常務次長郭芳煜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目前4人以下公司不用強制納保,適用受僱勞工約987萬人,勞工職災保險法草案擴大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勞工,約1002萬勞工受惠。

郭芳煜說,目前勞保職災保險費率約0.2%,單獨立法後,未來可能會提高到0.3%左右,不至於增加雇主太大負擔。至於投保薪資上限,目前為新台幣4萬3900元,以後可能將提高到約5萬7800元。

他表示,若勞工未來發生職災,請領的給付增加,雇主也可抵充,對雇主與勞工都是雙贏。

草案規定,勞工職災保險分為強制加保、自願加保及特別加保;給付種類包括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失蹤給付。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單一費率2種,每3年調整一次。

至於保險費負擔,草案規定受僱勞工全額由雇主負擔,但透過職業工會或漁會辦理加保,無固定雇主或屬自營作業者,由被保險人與政府負擔一定比例。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並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同時明定按年提撥保險費的一定比率,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有助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增進勞工健康與生產力,深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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