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頂新製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另涉逃漏稅及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1案,認為魏應充涉嫌自民國95年1月1起至101年12月止,故意就頂新公司部分銷售金額漏開發票,漏開金額達到新台幣7億3000多萬元,涉犯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也同時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頂新製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另涉逃漏稅及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1案,認為魏應充涉嫌自民國95年1月1起至101年12月止,故意就頂新公司部分銷售金額漏開發票,漏開金額達到新台幣7億3000多萬元,涉犯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也同時提起公訴。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