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共衛生處宣布的新措施規定,從伊波拉疫區國前來、接觸過這種殺手疾病患者的所有人,都須隔離21天。
加州公共衛生處長柴普曼(Ron Chapman)說:「今天,我們建立的是廣及全州的標準守則,要求傳染與散布伊波拉風險最大者,接受某種程度的隔離。」
他還說:「這項命令將保護加州人的健康與安全,州地方衛生官員保有擬定保護措施遏阻疾病擴散的既有權限。」
具體來說,命令要求「從伊波拉疫區前來加州、曾接觸伊波拉確診者的任何人接受隔離21天」,「曾前往這個地區,但未接觸過伊波拉病患,則無需接受隔離」。
命令上寫道,「疫區」指的是西部非洲的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譯者:中央社鄭詩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