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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重組肉普及 要標示

中央商情網/ 2014.10.29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10月29日電)平價吃到飽餐飲使用重組肉似已普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重組肉來源有可能不明,解凍處理也有衛生風險,政府應於行政規範中要求業者標示,以利消費者選擇。

重組肉取自不同尺寸肉塊,經加壓、使用黏著成份組合而成;近日被討論甚多,相關安全風險比完整肉塊高。

張智剛說,不論消費者有何經濟能力,足以採買什麼單價的肉品,消基會主張相關產品的銷售必須標示「重組肉」字樣,讓消費者在知悉狀態下選購、消費;此主張與之前各界要求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進口牛肉,應標示含瘦肉精萊劑,是一樣的道理。

他並說,市場上也可能有重組肉冒充非重組肉,以更高價位銷售,取得更大利潤;所以為了安全、資訊充份揭露,若是重組肉,就應該標示清楚。

張智剛建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可與衛生福利部協調,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於行政規範中明確規定若賣的是重組肉,要標示「重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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