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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了行使權利」 火哥宣布自由

自由時報/ 2014.10.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倪婉君/台北報導〕這把「火」來得意外,「火哥」張建銘昨天宣布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成為今年宣布「自由」第1人,也是史上第4人;但他說,「沒什麼好驚訝的,我只是執行應有的權利。」

中職球季結束有21人成為自由球員,扣除6名複數年合約球員,有15人可向聯盟申請成為自由球員,昨天張建銘就宣布行使權利,成為繼義大犀牛陽建福、中信兄弟彭政閔和周思齊後第4人,前3人後來都和原球團簽複數年合約續留。

若跳槽 犀可拿1050萬

只是犀牛領隊謝秉育日前才表示和張建銘續約的問題不大,也會全力留人。因此昨天突來這把「火」,仍讓棒壇震撼,34歲的火哥昨晚表示,「其實我只是認為時間到了,就去執行自己的權利,沒有說一定要轉隊,仍有可能留在母隊。」

火哥昨天特別約謝秉育見面,也當面表達執行自由球員的想法,「我們聊得很OK。」依據中職規章,照火哥今年月薪35萬(年薪420萬),若有球隊想吸收,年底前必須支付年薪2.5倍(1050萬元)轉隊費給犀牛隊,明年降為1.5倍。

如此大筆金額,也會降低火哥轉隊可能性,目前尚無球隊表態,統一獅領隊蘇泰安則說今天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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