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合庫金:代子公司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辦理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合併案之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8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0/282.公司名稱: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為優化資本設定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金庫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10月28日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由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金庫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金庫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並暫訂合併基準日為103年12月1日(下稱「本合併案」)。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有效之權利義務、法律關係,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如就本合併案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03年11月29日之期間內,以書面提出,俾憑處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8.因應措施:公告通知各債權人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