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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費地蓋社會宅 中市藍綠攻防

中央社/ 2014.10.28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8日電)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今天說,未來將優先使用抵費地建設社會住宅;但台中市地政局強調,抵費地不能做為其他用途。

對於抵費地能否興建社會住宅或拿來貸款?市府地政局解釋說,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抵費地應公開標售,所得價款除抵付重劃負擔總費用外,剩餘留供重劃區內增加建設、管理、維護等費用,及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拿抵費地貸款作為其他用途,不僅違法而且不合情理。

地政局長曾國鈞說,抵費地屬於重劃區全部地主所有,應用於區內建設,如撥充平均地權基金,其用途也應該用於其他重劃區的建設,因為每一個重劃區都提供不少的公共設施及用地,節省政府龐大的建設經費。

曾國鈞舉例,如七期市地重劃除取得177公頃的公共設施用地及55億元開發費用,節省政府約1700億元的建設費用外,並創造了300多億元的盈餘款。市府以這些盈餘款興建市政大樓、國家歌劇院、圓滿劇場、學校、公園等建設,均讓地主受益,如將抵費地盈餘款300多億元移作他用,勢必損及七期地主的權益。

林佳龍表示,未來任內將推動1萬戶的公共出租住宅,提供勞工與青年在台中安心居住及就業,並優先使用抵費地建設社會住宅,除了可以讓人民有安心的居住環境,也讓市府繼續持有產權,保住土地價值,發起「來台中住好宅」運動,讓台中成為宜居與移居的城市。

林佳龍指出,市府推動住宅租金補貼,今年各縣市租金補貼計劃戶數新北市為5740戶,但台中市只有3328戶,而每月補助租屋津貼4000元,但很多人質疑是「看得到,吃不到」,對照內政部指出台中市有3萬戶的社會住宅需求,根本是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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