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2012年4月11日在南加大洛杉磯市中心校園附近,坐在車內的吳穎和瞿銘,遭22歲的勃登(Javier Bolden)射殺。
共同被告巴恩斯(Bryan Barnes)2月認罪,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檢察官阿克蒙(Dan Akemon)說,坐在停靠路邊BMW汽車內的23歲研究生吳穎和瞿銘是「無助受害者」,勃登和巴恩斯一邊接近汽車,「一邊倒數受害者剩餘的性命」。
檢察官說,關於勃登犯行的罪證確鑿。
警方追蹤死去學生失竊的手機,2012年5月逮捕勃恩斯和巴登。
美聯社報導,檢察官未求處死刑,所以勃登將面臨終生監禁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