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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學生輔導法 中小學需設專任輔導師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2014.10.28 00:00
今年5月發生的鄭捷捷運殺人案引發各界嘩然,也凸顯校園心理輔導機制的不足。立法院會今天(28日)三讀通過有關校園輔導的「學生輔導法」,明定國中小及高中每校至少設置1名專任輔導教師,並將學生輔導三級體制入法,提供學生適性輔導服務,以達成促進學生心理發展、自我調整及社會適應的最大目標。

鄭捷捷運殺人案及中輟生的社會問題凸顯校園心理輔導機制不足,目前全台162所大學足額聘請諮商心理師的學校不到半數。為使學生都能獲得合宜且專業的輔導,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

修正後的法案明定學生輔導包括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與處遇性輔導等三級輔導工作,未來國中小及高中每校至少須設置1名專任輔導教師,專科以上學校學生1,200人以下者,也應設置至少1名專業輔導人員,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

參與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陳碧涵肯定「學生輔導法」的立法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陳碧涵說:『(原音)高級中等學校以下都設置專任輔導教師,並依班及規模數增置。在2017年學年度8,158名專業輔導教師,較現行增加5,000多人,而且每年經費增加到60億,至少增加35億,這樣的作為在在顯示政府及教育部的決心。』

為因應少子化趨勢,學校班級數可能減少,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有關專任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的配置從2017年8月1日起逐年增加,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每5年進行檢討。

另外,由於校園教官預計8年內退場,考量教官現仍扮演督導學生的角色,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明定教官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實施前仍應納入學校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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