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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調查局,你是抓賄還是抓癢?

蕃論戰/吳清風/專欄 2014.10.27 00:00
每年只要選舉一近,政府反賄選、反貪污的決心口號就會喊出,多年來關於查賄體制的建立及賄選情資的搜集,就筆者自身體驗來說絕對都是足夠的。但地方許多涉及貪賄的政客卻仍無法將其法辦,這又是為什麼?當調查局在做反賄宣導、拍攝反賄影片時,真正調查起訴的卻寥寥無幾時,讓我們不禁想問:只是送個反賄筆記本,就有用嗎? 或許都市內的反賄選確有彰效,但地方選舉卻仍然是天高皇帝遠,視行賄經費為選舉支出中的一環。地方的調查局為何與都市的調查局辦案成果差距如此之大。究竟調查局地方單位抓賄是怎麼一回事,筆者認為可以簡單用兩條線劃分四個象限:有無能力調查、想不想要辦案。 有能力調查並想要辦案:值得嘉許,並且能夠讓人民擺脫賄選的泥淖中。 有能力調查卻不去辦案:豈不是縱容貪腐,是背後的力量阻止了、還是自我的設限? 沒能力調查卻胡亂辦案:如此不過裝裝樣子,且也證明情報或調查系統出了相當嚴重的問題。 沒能力調查也不想辦案:根本無用,調查局的地方單位可以關了。 究竟現調查局的地方單位是處於何種象限?當我們看到常年賄選的人依然在檯面上風光,心中自然會浮現答案。 對照過去的狀況,在馬英九總統任職法務部長期間,不管當時恫嚇的聲浪怎麼巨大,依然堅持做對的事,那一年全台八百八十三位縣市議員中起訴了三百四十一位,將近一半的議員都被起訴,不分藍綠、沒有黨派,也嚴重打擊地方派系人士的政治前途。過去能夠如此,現在怎麼不能? 是否問題就出在調查局的地方單位只敢揣測上意,要等上級點頭才能夠辦理,使得情資調查畏首畏尾,不敢勇於追查。若屬實,這其中根本充滿政治風向,而非秉公辦理、依法行政。如此放縱賄選只會讓選民不看一個人的能力,而改考量誰給的錢多,而讓清廉、有所不為的候選人失敗,也間接導致貪腐的政客執政,阻礙地方發展,繼續讓民脂民膏被政客作為賄選資源所用。而其中調查局所要負的責任相當大,因為即便不作為也是一種罪,就是意圖讓有理想的青年不當選,雖然這並非一個實體的罪,但沉默的你們將永遠受到夜晚捫心自問的道德感斥責─是你們的不作為讓惡人登堂。 今天想要改變的青年投入選舉,面臨到最大的阻礙就是資源不足,賄選這種事情更別想去做,不只沒能力,道德上更不允許自己的理想如此賤賣。但往往換來的卻是面對地方的查賄無力,即使提出再多政見,最後也只是成了賄選者的踏腳墊。我們要的「不是令惡魔向善,而是求天使除惡」。 青年要求的不多,只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環境,一個「No cheating」的比賽模式,若不能給予、竭力達成,你們跟韓國那些「愛國裁判」並無二樣,為了某些原因,捨棄了自我的職業道德與原則。 最後,相信調查局不可能不知道每次地方選舉都在賄選,連我們民眾都知道的事,調查局豈會不知?筆者所在新北市第九選區,每次大大小小選舉都在賄選,抓不到,究竟是真的抓不到,還是不想抓?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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