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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陸資介入選舉 法務部偵查

中央社/ 2014.10.26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法務部表示,有關大陸地區資金介入選舉案件的查處,檢察機關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開啟偵查程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邀請法務部報告「查緝各地賄選及中資透過特定組織與不正利益介入臺灣選舉」,報告已送到立法院。

法務部指出,為避免賄選或大陸地區資金透過特定組織與不正利益介入選舉等不法情形發生,法務部採取3大因應作為包括建立金融單一聯繫窗口,加速偵辦時效;運用金流分析,及時追緝賄選犯行;大陸地區資金介入選舉案件的查處。

「建立金融單一聯繫窗口」部分,法務部表示,已與金融機構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建置各農、漁會、金融機構單一窗口資料,供檢察、調查與警政機關使用。

「運用金流分析,及時追緝賄選犯行」。法務部指出,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為配合各級檢察署查察「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案件的需要,自11月14日起至30日為止,提供「大額通貨交易資料」的緊急查詢服務,妥適運用資金流向分析技巧與偵查情資,掌握資金流向以阻斷買票資金來源。

另外,有關大陸地區資金介入選舉案件的查處,法務部表示,檢察機關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開啟偵查程序。另外,政黨、政治團體及參選人若有收取大陸地區人民等政治獻金的行為,涉及行政責任,得處以行政罰鍰等處分。

法務部進一步表示,檢察官偵查犯罪時,如發現案件有違反規定的情事,將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函送主管機關監察院依法處理。

法務部指出,各檢察機關辦理選舉查察宣導時,除強調政府查緝選舉賄選不法犯行的決心外,並適時提醒各公職人員參選人,應依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主動向監察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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