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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校依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發布資訊,配合自主預防性下架頂新公司自越南大幸福進口牛油及其產製品

大成報/ 2014.10.26 00:00
【台北訊】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03)年10月22日至24日發布新聞稿,有關頂新公司自越南大幸福進口牛油案,其使用以該等8項牛油為原料製成產品24項(共計32項牛油及其產製品,詳如附件)。教育部已通報請各級學校依公布產品品名清查,並配合自主預防性下架,俟衛生福利部確認無安全疑慮後,再上架使用及販售

教育部已立即清查各級學校,自今年1月1日起迄今使用狀況,截至今日下午4時止,國民中小學47校、高級中等學校0校及大專校院5校,總計52校曾使用或販售上述產製品,均已配合衛福部食藥署公告先行預防性下架、停用、停售。

教育部由原定105年9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全面上線,已挹注相關經費及加速系統建置,提前至今年12月全面測試,至遲於104年2月全面上線,並訂於今年11月4日至14日分北中南東4區,辦理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全部學校推廣說明會及教育訓練計6場,介紹食材登錄計畫(系統)、示範學校心得分享、綜合討論及實機訓練。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學校供應膳食者,應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餐食,實施營養教育,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之規定,確保學校師生健康。

請縣市政府及學校配合採取以下措施:

一、 全面清查及預防性下架牛油及其產製品:請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全面清查,並指派專人隨時依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公布查核結果,進行預防性下架。

二、 抽查學校問題產製品處理情形:請縣市政府指定專人督導查察國民中小學問題產製品處理情形;近期教育部亦會抽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問題產品驗收及處理狀況。

三、 專人管理及提出檢驗合格報告:為確保問題產品不得進入校園,請學校責由專人管理,建立使用紀錄;依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廠商供應食品須符合經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或合格工廠產製,請要求廠商提出最近一期之食品檢驗合格證明,以落實自主管理機制。

四、 落實食材驗收及抽查團膳廠商:請學校依規定確實辦理食材驗收及查訪團膳廠商,查有未依規定使用之廠商,應依契約記點、繳交違約金及暫停供餐等規定辦理。

教育部未來將持續落實中央稽查、地方政府督導監測、學校驗收自主管理之三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機制,加強師生食品安全教育宣導,提升學生食品辨識、選購能力,以維護校園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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