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黃男在102年10月間,經朋友介紹認識綽號「勝哥」的香港籍男子。兩人約定由「勝哥」提供偽造中國大陸銀聯卡給黃男,再由黃男持偽卡在台灣購買名貴手錶及精品。而黃男可獲得出售手錶及精品款項的5%作為報酬。
起訴指出,黃男自去年11月起,至台北、台中知名鐘錶店,持偽卡購買卡地亞鑽錶、勞力士K金運動錶及百達翡麗鑽錶,共盜刷逾新台幣2000萬元。
因中國大陸公安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銀聯卡資料遭人偽造及盜刷。經刑事警察局與大陸公安合作,成功逮捕黃男。
黃男辯稱,每次購得手錶後,就將銀聯卡交還「勝哥」,並不知道銀聯卡是偽造。檢察官認為,「勝哥」交付黃男的銀聯卡,分屬3個不同人名,顯見黃男對所使用銀聯卡為偽卡早已知情,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將黃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