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威仁表示,為塑造安全的選舉環境,確保選舉在安全與公平的環境中順利完成,已要求警政署應全力維護各候選人人身、競選總部、服務處、住(居)所的安全;11月29日也就是投票當日,務必做好勤務規劃,避免選舉暴力案件發生,也提醒警察同仁,除肩負治安維護重任外,務必堅守行政中立、公平執法。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已完成任務規劃與整備,全程分三階段實施,第1階段法定競選活動前、第2階段法定競選活動期間(10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8日止)、第3階段投開票日至治安平穩止,並已要求全體警察同仁全力以赴,秉持「依法行政、安全平順」原則,嚴正執法,全面動員警力落實執行,確保選舉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