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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店: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3 00:00
壹、本公司於一○三年六月四日股東常會及一○三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三九、九九六、九五○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三年八月十九日金管證發字第一○三○○三○五一三號函及經濟部一○三年十月十七日經授商字第一○三○一二一六六八○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分為一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七五一、○七○、三二○元整,分為七五、一○七、○三二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4樓及311之1號4樓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二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三九、九六一、九五○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8635元)。 2.發行股數:一三、九九六、一九五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一三九、九六一、九五○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86.35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實收資本額為八九一、○三二、二七○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八九、一○三、二二七股。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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