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事實發生日:103/10/23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09/10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103/09/10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於103年09月12日所申請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因集團整體營運規劃考量,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自行撤回本案。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