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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水區開發擬放寬 立委批圖利財團

自由時報/ 2014.10.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審查「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質疑農委會欲大幅縮減特定水土保持區範圍,從現行應劃設二○五萬公頃縮為卅萬公頃,是為財團開發大開方便之門。由於爭議過大,經委會決定暫緩審議,並擇日召開公聽會。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昨也在立院大門口抗議,反對修改水保法。水保盟主任粘麗玉表示,經委會上會期才通過六年六六○億元治水預算,行政院現又要解編特定水土保持區,未來水庫集水區若開放更多開發行為,將加速國土破壞,屆時將無限制編列治水預算。

現行水保法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區劃設為特定水土保持區,除了攸關水資源之重大建設或小規模通過環評之自然遊憩區等,原則禁止任何開發;但行政院版本改為「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才劃設,亦即其他不須特別保護者就可以開發,將大幅鬆綁坡地開發限制。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解釋,現況應劃設特定水保區的二○五萬公頃水庫集水區當中,其實只劃了白河與烏山頭水庫共兩千餘公頃,其餘皆因過程中水庫周邊民眾反對而無法劃設,因此修法看起來像放寬,但其實是為了務實管理,推動水土保持工作。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質問,政院版本「須特別保護者」如何定義、劃定?胡興華說,除了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等需進行水保工作處由農委會負責,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應依其需求公告,例如水庫管理單位依水質管理需要劃設,各盡權責。

丁守中不滿質疑,水土保持就是農委會的主管業務,農委會第一關源頭都無法把關,還要分散給各機關,「現在各機關管事情管得好嗎?」他嗆:「我反對你這種對財團大開方便門,卻以國人健康、水庫集水區水源安全為犧牲的作法!」經委會最後要求農委會先召開公聽會後再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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