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法第16條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區」劃定為特定水保區,區內禁止任何開發,但因爭議過大,20年來僅完成公告白河及烏山頭2座水庫集水區為特定水保區。行政院提案修法將全區調整為「須特別保護者」。
朝野立法委員上午質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時,都對此條文修法表示關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都修法從嚴,水土保持法為何卻反其道而行,朝放寬方向修法。
胡興華說,修法感覺上好像是放寬,但其實比較務實。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不同標的,分別劃定公告,將來更好管理。全台目前僅有白河及烏山頭2處特定水保區,其他地方都是一般管理,應重新界定,讓真正需要保護的地區劃入特定水保區。
由於歧異過大,立委決定暫緩審議。會中通過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等人的臨時提案指出,水保法修正草案開放範圍過大,引起各界爭議,且國土計劃法尚未完成立法,另請農委會邀集專家學者與環保團體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尋求修法共識。
此外,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保團體上午在立法院大門外召開記者會,抗議水保法修法,認為通過修法將衝擊台灣水庫集水區安全,會讓更多開發行為進入水庫集水區,影響水資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