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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2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2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267,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2,670,000元。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5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公開承銷辦理詢價圈購後,依市場情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79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額85%計4,477,000股,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含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以及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範圍內處理相關事宜。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款繳納期間與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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