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重大消費事件之退費流程,就通路業者部分,如為全國性賣場超市(七大賣場超市),行政院消保處已於去年建立「瑕疵商品(含食品)事件通路業者之退貨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作為遵循依據。除此之外之通路業者(例如地域性賣場、超市或雜貨店等),原則上消費者先向原購買業者辦理退費,倘無法退費,則向製造業者辦理退費。依民法規定,自製自銷之業者,本於民法之規定自當提出退費管道及退費方式,俾利消費者依循。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依前開退費機制仍無法辦理退費,因而衍生相關消費爭議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