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代辦費惹議 教育部:須合乎規範

中央廣播電台/江昭倫
11 年前
部分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不同名目向學生收取高額就學費用引發家長抱怨,教育部國教署今天(19日)表示,私立高中職代辦費應符合民主參與、剩餘款退費、自由繳交、收支透明等原則,若有違規定,教育部一定懲處,絕不寬貸。

十二年國教今年上路,公私立高職免學費。但有家長反映,部分私校巧立名目,大收制服費、課後輔導費等,反而增加家長的負擔。

教育部國教署回應表示,依規定,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的項目類別包括學費、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及代辦費等4項。其中學費、雜費及代收代付費部分的收費項目及數額,教育部都有一定的規範,學校不得任意收費。

至於代辦費部分,教育部也訂有相關收費原則,各校必須遵守。高中職組科長張永傑說:『(原音)代辦費部分,教育部相關規定是有明訂收費數額訂定的程序,學校應該遵守幾個原則來處理,一個就是 民主參與的原則,然後收支平衡、剩餘款退費的原則,學生自由意願繳交的原則,另外就是收支情形資訊公開的原則。』

國教署表示,若發現有學校有違規收費的狀況,教育部會針對個案即時瞭解、要求限期改善及退費,並視改善情形作為後續核減獎勵補助經費或減班的處分。